为进一步落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的任务和要求,2017年8月30日至31日,2017年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会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刘华就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刘华指出,去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目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伴生放射性矿普查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硬任务,必须按时完成。
刘华强调,各省(区、市)环保厅(局)要充分发扬“严、慎、细、实、快、真”的作风。一要迅速成立机构队伍,充分发挥各地辐射站的力量,同时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第三方机构参与普查工作。二要积极配合省普查办申请经费预算。三要尽快组织开展初测与筛查工作。四要严格做好质量保证工作,确保数据真实,严格杜绝造假。
刘华要求,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应做好督察工作,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纳入督察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同时,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要为普查办、核三司、各省(区、市)厅(局)及各地区监督站做好全面技术支持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并要做好数据抽查、复核等质量保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