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 > 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事指南
28365365体育备用 日期:2011-09-23 09:38:00 来源: 字体显示: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审批机构

吉林省环保厅

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申请;

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示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其它相关材料。

审批过程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 窗口人员经初步核查后认为申请资料符合受理要求时,将受理信息录入系统,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作为取件凭证。

2.受理后的申请材料经行政审批办主任签字后,由经办人员转与环境影响评价处或吉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具体办理;一般类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中如受理的建设项目审查形式为技术评估,要同时委托吉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该项目进行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

3. 环境影响评价处或吉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经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等办理环节后,将起草的审批意见经处长或站长签字同意后转回行政审批办。

4.审批意见(技术评估项目需评估意见)及环评报告报批版经行政审批办主任、分管厅长签字通过后,向申请单位发放环评批复,并在系统中办结该件。

审批期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受理后15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理后3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受理后60个工作日

作者:
【打 印】  【关闭窗口】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版权所有:28365365体育备用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 邮编:130033 Email:hbt@jl.gov.cn
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吉ICP备050015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