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召开2016年全省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部署会议
发布时间:201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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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召开2016年全省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部署会议

 

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召开2016年全省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部署会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按照公安部“清水蓝天”战役和环保部“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的总体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生态环保行动月”活动统一部署, 614日,省公安厅和省环保厅联合召开全省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部署会议。 

  会议由省环保厅王相民副厅长主持,省公安厅韩沐恩副厅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省公安厅经文保总队、省环保厅环境监察总队人员,以及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均设有视频分会场,公安、环保系统的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视频会议。 

  2015年全省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首次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1200人次,开展联动执法百余次,整治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有力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为促进全省生态环境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2016年全省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联合开展严打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将重点涉气行业、重点流域涉水排污企业、环境敏感区域违法违章建设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单位等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针对偷排偷放、非法处置有毒有害物质和医疗废物,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造成超标、超总量排污等恶意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重点打击。 

  为全面深入开展2016年严打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要重点强化“四项措施”。一要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把宣传教育贯穿专项行动的始终,与打击治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二要突出排查重点,深挖违法犯罪线索。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围绕敏感区域部位、重点行业单位、环境突出问题等打击整治重点,会同环保部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摸底排查,搜集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线索,最大限度延伸打击触角,扩宽打击领域。三要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切实增强主动进攻意识,创新工作思路,持续开展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的打击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一批污染严重问题,攻克一批重大刑事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四要巩固行动成果,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与环保部门、检法机关之间的日常联系与沟通配合,推进部门间紧密衔接、无缝对接,提升打击查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效能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为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贯彻落实“四项要求”,一要抓紧部署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联络,全力推进工作,保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二要突出联动执法打击重点,要求各地以“两高”环保司法解释及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为依据,将环境敏感区和重点行业的环境违法犯罪问题作为本次行动的重点,尤其要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或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污染饮用水源案、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案、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等恶性案件进行严肃查处。三要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充分利用自己环境监管、监测的技术优势,依法做好环保技术支持与保障,为环境违法案件侦破提供证据支撑。四要加大宣传,公众参与,跟踪报道联动执法工作成效,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分子,形成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