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召开“垂改”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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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日,省环保厅在长春召开了垂改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常晓春厅长主持,孙铁副厅长、王林溪巡视员、韩敏副厅长、陈绍辉副厅长、高青岩组长、韩利民副巡视员、沈贵生总工,省厅人事处、办公室、规划处、监测处、水处、大气处、生态处、监测站、监察总队和厅垂改办,各市(州)环保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珲春市、靖宇县、农安县环保局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在座谈会上,全省各市级环保局长畅谈对“垂改”的认识和建议,省厅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也发表了垂改工作看法和建议。

  常晓春厅长对此次座谈会做了总结讲话。常晓春厅长指出,这次“垂改”是着眼于完善环保治理体系的基础性改革,不能简单地理解成机构改革,而是一项制度性改革。全省环保系统一定要认真学习中央的“意见”,充分理解改革背景和目的,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这次“垂改”从制度层面着力解决“四大问题”,特别是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形成环保工作大格局,同时也是环保管理体制纵向职能理顺和资源整合的机遇,我们要在明确各级环保机构职能的基础上,合理提出增编、增设机构和解决相关身份等一系列改革举措。

  常厅长强调,在“垂改”进程中要注意考虑和抓好一些重要问题。一是在争取各级机构人员编制方面,要拿出具体、有力的依据,支撑提出的需求。二是要研究为系统内干部留好出入口的合理建议,保持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和工作积极性。尽最大努力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出台对环保干部成长交流使用有利的政策文件。三是工作经费、资产、超编、混编、借调等问题要与编办、人事、组织、财政等部门进行深入地具体研究,总体要把握一个底线,就是保证环保工作的连续性不能受影响、干部职工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四是关于市县如何“接得住”下移的执法监测工作,要在工作机制上重点考虑。五是对县级环保分局的职责和工作机制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各方接受,符合实际,运转有效的建议。六是全省环保系统要认真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次会议精神,按照习总书记讲话要求,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必须在改革中亲力亲为,抓早抓细抓实,按照中央提出的改革框架和要求完成改革任务。七是学习借鉴其他省份的好经验为我所用,同时也要把工作想在前面,干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