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遏制违法排污 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省环境保护驻地式监察组进驻长春市
发布时间:2017-06-08
来源: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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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长春市政府召开环境保护驻地式监察活动对接会议。省环保厅副厅长孙铁与副市长周贺进行工作对接,标志着省环保厅对长春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天候、地毯式、驻地式”监察工作全面启动。 

  对接会上,孙铁副厅长强调了开展全省驻地式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驻地式监察工作的内容和方式。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环保厅以每个市(州)作为目标区域,派驻一个4人检查组,每轮次现场检查两周,全年共安排22轮次。此次驻地式监察工作,各监察组不替代地方开展正常执法工作,在工作中只负责发现问题,问题查处由被检地方负责。各地问题整改情况要向省环保厅书面反馈、整改销号。 

  此次监察内容按照工作实际分为随机监察和定期监察两类。随机监察主要对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城市扬尘、低空面源污染、移动污染源管控情况等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污染源进行不限次数、不限时间的随时检查。定期监察主要对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建设,是否存在纳污坑塘、工业集聚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信访问题处理、“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和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城市水源地保护、河道清洁整治等短时间内不会发生变化的检查内容,有计划地开展检查,在一组人员检查之后,整改时限前不再进行检查。 

  周贺副市长表示,省环保厅对长春市开展驻地式监察,是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和把脉会诊,长春市将主动接受、全力配合驻地式监察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不遮掩、不回避,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逐条落实,不能立即解决的制定方案、限时整改,对环境问题突出的地方,该约谈的约谈,该追责的追责,切实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