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9日(星期一)14时,省政府新闻办在省政务大厅新闻发布厅召开吉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巡视员兼副厅长孙铁、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处长梁冬梅、省环保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副处长李文辉、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郭京衢出席了发布会,对相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和视察吉林时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吉林的重要抓手,全面实施了清洁空气、清洁水体、清洁土壤行动计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特别是去年中央环保督察又推动我省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与“十二五”末相比,2017年,我省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上升了9.7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即PM10年均浓度下降了23.9%,重污染天数减少了68%。地表水48个国家考核断面中,优良水体比例上升了10.4个百分点,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全省97条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2.5%,超过国家年度目标要求。
尽管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对照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仍然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比如,每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雾霾天气还易发频发,重点支流水污染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城市建成区中黑臭水体还没有完全消除,生活垃圾围城、处理不规范的问题还比较普遍,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已经成为民生之患、民心之痛,已经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党的十九大提出,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坚决打好防污染防治等三大攻坚战。中央经济工作会对如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了总体部署,明确要求到2020年要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提出了我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全省经济工作会和正在召开的两会又具体部署了我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和任务。只有集中力量,以攻坚的态度、决心、措施,解决好现存的突出环境问题,才能不断缩小与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需求的差距,才能尽快补齐环境短板。
目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吉林省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初步确定了攻坚行动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
二、攻坚行动要重点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
我省生态保护状况总体良好,近期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中央组织部发布的《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显示,我省生态保护指数在全国31个省(区、市)位于第8位,处于上游水平。而环境质量和环境治理水平相对较差,在全国排在第17位和第21位,总体处于中游偏下水平,特别是大气、水、垃圾污染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具体表现为还有部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重污染天气易发频发,地表水中劣五类水体也就是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比例还较高、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还不够深入、个别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还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较低、农村垃圾处理能力不足。本次开展的环境突出问题攻坚行动,就是针对这些问题集中进行攻坚,以硬措施完成硬任务。
三、攻坚行动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本次攻坚行动,我们将通过3年的努力,力争实现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我们初步考虑安排了5个方面16项工作任务。
一是为了实现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的目标
我们提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通过实施重点工程、开展专项行动、严格监管执法,着力解决煤烟型污染、秸秆露天焚烧污染、重点工业企业污染和城市扬尘污染问题。在整治煤烟型污染方面,重点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各类园区集中供热建设工程、燃煤锅炉达标改造工程,深入开展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取缔行动,建立健全清洁燃料供应体系,大幅降低燃煤污染物排放水平。在遏制秸秆露天焚烧污染方面,建立秸秆焚烧火点计分问责机制,压实秸秆禁烧责任。加快秸秆资源多途径、多层次利用步伐,大幅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从根本上解决秸秆露天焚烧问题。在整治工业企业污染方面,在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基础上,重点实施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减轻工业企业污染。在管控城市扬尘污染方面,在持续开展道路扬尘和建筑扬尘规范化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实施城市裸露地面消除工程和各类堆场、料场扬尘整治工程,进一步降低扬尘污染。
二是为了实现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的目标
我们将以河长制为抓手,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畜禽污染治理,保障好河流生态基流,逐步恢复河流水体使用功能。在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方面,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工程,加快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在治理工业集聚区废水污染方面,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确保工业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在整治畜禽污染方面,加快推进规模化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在保障生态基流方面,制定重点河流生态补水方案,保障河流基本生态用水,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三是为了实现基本消除城区黑臭水体的目标
我们将采取截污控源、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全面整治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达到长制久清。在解决河道内源污染方面,全面开展清河行动,依法取缔非法排污口,清淤疏浚受污染河道及黑臭水体。在实施生态修复和清净补水方面,在重点河流沿岸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有效降低面源污染。同时,在城镇污水处理厂下游适宜河段建设人工湿地,并充分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水补充缺水水体水量,增加环境容量。
四是为了确保饮用水安全
我们将加快推进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坚决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在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方面,建立完善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提高饮用水源保护区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同时,推动单一水源供水城市,加快建设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在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方面,全面开展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整治违法违规问题。
五是为了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的目标
我们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形成基本覆盖全省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网络;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定,全面整治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强化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妥善处置积存垃圾渗滤液;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收、转、运体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四、攻坚行动的组织实施
本次攻坚行动由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一领导,攻坚行动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主要职责是定期调度督办各项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是实施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和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面落实攻坚行动各项任务。省直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制定本行业系统的具体实施方案,指导、支持、推动本行业系统落实好各项攻坚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