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按规定要求开展环境监测或建立相关环境管理信息档案的处罚
1.立案责任:依据职权检查,或通过检举、控告、主动交代违法行为、其他部门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违法行为,认定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填写《立案登记表》。
2.调查取证责任: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制作现场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取得相关证据。承办人写出调查报告。
3.审理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你出发的实施、理由和依据。
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情节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
6.送达责任: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填写《送达回执》。
7.执行责任: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在指定时间内未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2.调查取证责任: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制作现场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取得相关证据。承办人写出调查报告。
3.审理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你出发的实施、理由和依据。
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情节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
6.送达责任: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填写《送达回执》。
7.执行责任: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在指定时间内未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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