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一)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全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
(二)负责收集、管理全省环境监测数据,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编制环境监测报告,为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三)负责开展环境监测领域科学研究,承担全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方法研究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
联系电话:0431-87611190
(二)负责收集、管理全省环境监测数据,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编制环境监测报告,为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三)负责开展环境监测领域科学研究,承担全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方法研究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
联系电话:0431-8761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