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处
环境监测处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地方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和指导环境监测工作;调查评估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全省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的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431-8996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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