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7年10月空气质量月报
发布时间: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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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月,吉林省共有13个主要城市对空气中主要污染物进行了监测。13个城市全部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本月有效监测天数长白山、梅河口为30天,其它为31天。

13个城市中,二氧化硫月均浓度范围为4μg/m3~27μg/m3,平均月均浓度为14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范围为10μg/m3~49μg/m3,平均月均浓度为31μg/m3一氧化碳月均浓度范围为0.4 mg/m3~1.5 mg/m3,平均月均浓度为1.1mg/m3臭氧月均浓度范围为70μg/m3~97μg/m3,平均月均浓度为80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范围为17μg/m3~113μg/m3,平均月均浓度为76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范围为12μg/m3~75μg/m3,平均月均浓度为47μg/m3监测结果见下表:

吉林省201710月主要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名称

优良级天数(天)

优良级天数比例(%

长春市

22

71.0

吉林市

17

54.8

四平市

23

74.2

辽源市

20

64.5

通化市

31

100.0

白山市

30

96.8

松原市

26

83.9

白城市

28

90.3

延吉市

31

100.0

长白山

30

100.0

公主岭

28

90.3

梅河口

18

60.0

珲春市

31

100.0

平均

 

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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