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长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7-11-01
来源:
字体大小:[   大       ]

  

  

  

  

  为应对污染天气,长春市修订印发了《长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的空气污染情况,长春市分别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其中,在启动红色预警I级响应时,学校可安排学生在家学习;倡导企事业单位可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根据大气污染程度和发展趋势,《长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预警分为4个等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4个等级的预警条件不同,分别为:  

  红色预警(启动I级响应):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持续4天大于200,并且出现AQI日均值持续2天大于300的情况,或者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  

  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响应):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D)日均值持续3天大于200,并且出现AQI日均值大于300的情况。  

  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响应):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持续2天大于200。  

  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响应):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大于200。  

  关注一: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响应)公众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  

  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大气污染企业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  

  关注二: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响应)公众防护措施 

  教育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大气污染企业主动减排,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限产停产 建成区内水泥企业停产,其他区域水泥企业生产负荷降低30%;在保证供暖达标情况下,热电联产企业生产负荷降低10%,供热企业落实调峰、错峰、适当调整生产负荷等减排措施;其他大气重污染工业企业降低生产负荷。  

  扬尘管控 除应急抢险外,城市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混凝土搅拌站和沙浆搅拌站停止原料运输。道路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机动车减排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内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全天或白天禁止通行。加强全市范围内黄标车禁行的检查力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停驶30%公务车辆。  

  露天秸秆禁烧 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加大露天焚烧秸秆、树枝树叶及其他废弃物查处力度。  

  关注三: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响应)公众防护措施 

  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排污单位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主动减排。  

  强制性减排措施  

  限产停产 按照限产、停产和错峰生产的管控清单,建成区内水泥企业停产,其他区域水泥企业生产负荷降低50%;在保证供暖达标情况下,热电联产企业生产负荷降低15%,供热企业落实调峰、错峰、适当调整生产负荷等减排措施;其他大气重污染工业企业降低生产负荷。  

  机动车限行 绕城高速合围区域以内机动车尾号禁行,应急、抢险、救援车辆和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及其他特定车辆除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停驶50%公务车辆。  

  交通运力保障 实施公共交通运力橙色预警保障方案,增加公共交通运营车辆发车频次,延长收发车时间。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责令未安装或未正常运行高效油烟净化装置造成超标排放的大中型餐饮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停业整治。  

  关注四:红色预警(启动I级响应)公众防护措施 

  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停课。对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对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  

  倡议性减排措施  

  实施弹性工作制。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强制性减排措施  

  限产停产 按照限产、停产和错峰生产的管控清单,所有水泥企业全部停产;在保证供暖达标情况下,热电联产企业生产负荷降低20%,供热企业落实调峰、错峰、适当调整生产负荷等减排措施;其他大气重污染工业企业降低生产负荷。  

  机动车限行 绕城高速合围区域以内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应急、抢险、救援车辆和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及其他特定车辆除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停驶必要保留外的全部公务车辆。  

  交通运力保障 实施公共交通运力红色预警保障方案,增加公共交通运营车辆发车频次,延长收发车时间。  

  扬尘管控 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停止作业(电器、门窗安装等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序除外)。  

  其他措施 城市建成区及以外3公里范围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在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气象条件下,及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