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清洁空气行动三大特点
发布时间:2016-06-21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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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大特点:政府统筹,部门协同。市(州)政府对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县(市、区)实行空气质量监测考核评价,各行业部门分别指导各地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大特点:差异管理,分类管控。在充分考虑各地经济发展、产业布局、能源结构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的基础上,分地区提出差异化工作目标,分类别落实到具体措施中,确保目标任务更加具有针对性。

  第三大特点:找准症结,对症施治。针对现存问题,细化量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综合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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