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7-09-01
来源:中国排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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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我部决定制定《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9月27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

  目前,除火电、造纸、钢铁、水泥、石化行业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规定了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编制要求外,国家尚无其他环境管理台账及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无法有效指导企业环境管理台账的记录、执行报告的编制以及管理部门提出台账记录检查、执行报告上报的要求,对推动许可证申请、核发、执行、监管工作形成阻碍。为统一全国排污许可证申报与核发过程中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及执行报告上报的要求,引导并规范各行业在排污许可执行过程中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及执行报告编制,作为核发机关核查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过程中企业自证守法、依证排污的有效证据,保障各行业排污许可制度顺利实施,制定《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十分必要。

  征求意见稿”第一次明确了环境管理台账的概念,是排污单位记录日常环境管理信息的载体,是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管理过程中自证守法的主要原始依据,也是环保部门依证监管的主要手段。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调查了各行业排污单位实际情况,总结归纳其共性特点,最终提出本标准技术要点,以保证提出符合全行业的台账记录内容的基本要求和执行报告编制的基本框架,使本标准具有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目的、形式、内容、频次和保存以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分类、编制流程及原则、编制内容、上报频次等原则性要求。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以资料性附录的形式给出了各类台账表单和执行报告制作流程的模板以供参考。该标准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执行、监管全过程,指导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台账和执行报告章节的编制,力求为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编制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提供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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