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海关圈河口岸车辆检查系统新建辐射项目

日期:2018-05-10 14:12:00     来源:     字体显示: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珲春海关圈河口岸车辆检查系统新建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153(核安全监督局) 

  传    真:0431-89963151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珲春海关圈河口岸车辆检查系统新建辐射项目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圈河口岸 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海关 黑龙江环盛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拟建1台MT1213DE车载移动式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和1台CS1000T型小型车辆检查系统 主要影响:加速器在对集装箱货物扫描检查的工况下,X射线经透射、反射,对作业场所及周围环境产生辐射影响。
措施:1.分区控制;2.机房进行屏蔽;3.设置辐射标志;4.设置安全联锁及指示灯;5.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5.建立规章制度;6.进行人员培训等。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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