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海关圈河口岸车辆检查系统新建辐射项目

日期:2018-05-07 14:06:00     来源:     字体显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珲春海关圈河口岸车辆检查系统新建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联系电话:0431-89963153 (核安全监督局)

  传    真:0431-89963151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珲春海关圈河口岸车辆检查系统新建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珲春海关圈河保证声明.pdf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圈河口岸 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海关 黑龙江环盛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5月7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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