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铅板房改造搬迁辐射项目
日期:2018-06-04 08:59:00 来源: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铅板房改造搬迁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153(核安全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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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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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铅板房改造搬迁辐射项目 | 长春市青荫路435号 |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应用Ⅱ类X射线探伤机一台。 | 在探伤机使用过程中,电子枪产生的电子经过加速后,高能电子束与靶物质相互作用时将产生X射线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X射线探伤机运行时,会使探伤室内的空气因为电离而产生臭氧和氮氧化物,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项目使用传统胶片成像,这一过程中产生废显(定)影液及胶片如储存不当进入周围环境会对周围环境及工作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实行分区控制,并在相应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屏蔽防护材料及厚度满足防护要求;配备安全联锁装置、通风系统;配备辐射剂量检测设备等。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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